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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关于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管理办法

沈阳药科大学关于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管理办法


  一、申请条件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异且没有不及格现象。

  2. 申请者本科所就读的学校为211学校,且获得2012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英语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英语六级分数≥425分);

  4.申请我校的推免生(包括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需有我校导师同意接收(申请人自行联系导师)。

  二、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1. 沈阳药科大学201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点击下载);

  2. 沈阳药科大学201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自述.doc(点击下载);

  3. 加盖本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密封后在封口骑缝处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英语六级分数≥425分);

  5. 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各类荣誉证书、等级考试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等个人成果证明的复印件或书面证明(复试时验原件);

  6. 接收推荐免试生的截止日期为 2011年 10 月20 日 。

  三、复试及录取

  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后,于 2011 年 10 月 20 日前通知接收申请人复试事宜。复试包括:专业知识,英语口语,专业英语,实验技能等,复试合格,即发放接收函。

  申请材料寄(送)地址

  110016 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 103 号

  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顾丽娜 收(并注明:推免材料)

  咨询电话(传真):024-23986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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