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业大学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要求
一、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①能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
②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③勤奋好学,思维敏捷、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者须提交的书面材料
1.北方工业大学201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北方工业大学校园网研究生部下载http://www.ncut.edu.cn/yjsb/yjs/index.htm)2份;
2.两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书”(北方工业大学校园网研究生部下载空表请专家填写),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4.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到学生所在学校索取,最迟复试时提交)。
5.国家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复印件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复印件,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三、申请办法
1.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北方工业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者,请于2009年9月30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直接寄(或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我校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将于10月10日前通知符合条件者复试时间及复试要求。复试内容一般为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实践环节考核、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3.复试时间拟定于10月中旬,复试时安排考生参加身体检查。参加复试的学生须持有《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学生所在学校推荐意见”一栏由推荐学校盖学校公章,设研究生院的单位可盖研究生院章,该表经推荐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方有效。
4.我校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我校向通过复试的申请者发放初步录取通知(接收函)确定申请人的录取资格,我校将在2010年6月中旬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5.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必须按规定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现场信息确认、交费、照相等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申请人不能被录取,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其它
1.《北方工业大学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学科、领域(工商管理硕士除外)均可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2.我校将根据申请人的情况(包括学习成绩、复试情况等)确定录取类别。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若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2)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
(3)本科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4)毕业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5)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6)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5.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北京市 石景山区 晋元庄路5号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144 咨询电话:010--88803523。
传真:010--88803523; 电子邮件信箱:yjs@ncut.edu.cn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部
200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