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
1、申请资助。对年度进入实审的国内发明专利数量超过5件的企业,每件资助1200元;超过10件的,每件资助1500元;超过30件的,每件资助2000元;对年度进入实审的国内发明专利数量超过50件的高校院所(南通大学以学院为单位)、科研机构,每件资助2000元。单个单位年度专利申请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发明专利数量的确认以实审通知书日期为依据。
2、授权资助。对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综合考虑创新难度、权利要求数量、国际国内专利布局质量、同族专利数量、专利代理质量等专利质量因素,经专业评审后,分档次进行资助,最高资助10000元/件。对首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专利消零企业”,额外给予3000元奖励。
3、年费资助。对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第七至九年的年费,每年资助500元/件。
4、PCT专利资助。对通过PCT途径申请或授权的发明专利,经评审后,按申请费、检索费、审查费等实际发生官费分阶段进行资助,每件专利资助不超过5万元。
5、专利大户奖励。对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8件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15件或专利授权量超过120件的企业,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20件的高等院校(南通大学以学院为单位)或科研机构,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南通市专利资助奖励指导意见》
南通市通州区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1.发明专利资助:⑴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凭实质审查通知书和缴费发票,全额资助国家申请费用;⑵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凭专利证书资助:单位发明每件资助8500元,个人发明每件资助3000元;⑶经区科技局审核,同意办理发明专利加快授权的,每件资助2000元;⑷按规定缴纳发明专利前9年的年费全额给予资助,授权当年度除外。
2.PCT专利申请资助:通过PCT途径申请或授权的发明专利,国际阶段每件资助15000元,国家阶段资助享受省知识产权局的资助政策。
3.专利大户资助:企事业单位当年新增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件以上的,每件另资助5000元,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审达到10件以上的,资助1万元。企事业单位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授权50件以上的,每件资助550元,从家纺快维通道申请授权的每件资助600元,资助最高不超过6万元。
政策依据:《加快科技创新促进转型发展若干政策意见》
南通市崇川区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专利资助
(1)申请资助:对年度进入实审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000元;超过5件的企业,每件资助1200元;超过10件的,每件资助1500元;超过30件的,每件资助2000元;对年度进入实审的国内发明专利数量超过50件的高校院所(南通大学以学院为单位)、科研机构,每件资助2000元。单个单位年度发明专利申请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发明专利数量的确认以实审通知书日期为依据;对以授权为目的的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达到40件或实用新型专利达到20件的企事业单位,外观、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每件分别资助400元、500元,授权后每件资助500元。
(2)授权资助:对当年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资助7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1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资助900元。对首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专利消零企业”,额外给予3000元奖励。
(3)年费资助:对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至第九年的年费,每年资助500元/件。
(4)国(境)外专利资助:专利国外申请(PCT)获得受理,按非职务申请资助15000元、职务申请资助20000元,获得授权并取得证书后,每件追加资助35000元,同时优先推荐申报市级以上科技项目。同一件专利在不同国家、地区申请授权的按一件计。
专利奖励
(1)授权奖励
①对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8件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15件的企业和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20件的高等院校(南通大学以学院为单位)或科研机构,给予10万元奖励;
②对达到大户标准的企事业单位年专利授权量外观设计专利每达到50件或实用新型专利每达到30件的,奖励1万元。
③在一个年度内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50件的单位和个人(南通大学以学院为单位),除获得一次性资助后,按以下标准实施分段奖励:授权量超过50件的,超过部分奖励2000元/件;授权量超过100件的,超过部分奖励4000元/件;授权量超过200件的,超过部分奖励6000元/件。
(2)企业奖励
对当年被列入市以上各类知识产权计划的企业,给予每家每个项目奖励1万元。
(3)专利产业化奖励
对在本区产业化的职务专利每件按发明专利5000元、实用新型(软件登记、成果登记)专利3000元实行追加奖励,对引进国外专利技术实现产业化并属省内首创的奖励1万元。
(4)知识产权平台建设奖励
对被列入市级以上的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科技服务业知识产权特色基地等知识产权平台建设的单位,在列入的当年给予20万元的建设奖励费,验收通过后再给予10万元的奖励。示范园区、基地建设期间,其它各级各类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的申请立项给予优先。
(5)专利代理机构奖励
①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在区内注册设立且备案的独立法人服务机构及分支机构,从事专利代理服务活动;在辖区范围内当年代理且授权的发明专利不低于20件,其中职务发明专利数量的占比达到60%以上,且年增幅达到30%以上;在市级以上管理部门被认定的有效投拆少于2件、且无非正常申请。
②奖励金额按其代理并获授权的发明专利件数计,职务发明专利奖励200元/件,非职务发明奖励100元/件。
(6)高校发明专利专项奖励
根据崇川区政府与南通大学签署的共建协议,以及共建“崇川区高校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协议,对通过服务中心申请的发明专利享受高校发明专利专项奖励政策,具体标准如下:
①崇川区按件给予发明人奖励1000元。
②崇川区按年申请量给予服务中心管理奖励:年申请量为101-200件时按600元/件进行奖励;年申请量为201-300件时按800元/件进行奖励;年申请量为301-400件时按1000元/件进行奖励;年申请量为401-500件时按1100元/件进行奖励;年申请量为500件以上时按1200元/件进行奖励。
以上条款同一内容之间不重复交叉享受。
政策依据:《崇川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南通启东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日前,我市出台《启东市专利资助奖励办法》。该办法自2017年5月正式实施。《办法》明确了资助类别及标准,分为专利创造、专利运营、专利保护、专利管理和人才培养五大类。其中,专利创造方面,对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万元,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的每件资助800元,外观设计获得授权的每件资助650元。对拥有有效专利100件以上,且有效发明专利20件以上的的专利大户,给予一次性奖励6万元。
南通海门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一)专利创造资助
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职务发明资助1200元/件,非职务发明资助600元/件。当年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资助1.8万元/件。当年获得授权的国内实用新型专利,资助1200元/件。当年获得授权的国内外观设计专利,职务发明资助800元/件,非职务发明资助600元/件。通过PCT途径申请进入国际阶段的专利,个人资助1万元,企业资助1.8万元;通过PCT途径获得国外专利授权的专利,每件每个国家(地区)资助5万元,对同一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得专利授权的,最多资助10万元。
(二)专利奖奖励
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奖励10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的、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等国家级奖励的,奖励20万元;获得省专利项目金奖,奖励20万元;获得省专利项目优秀奖、省专利发明人奖等省级奖励的,奖励10万元。获得南通市专利金奖,奖励5万元;获得南通市专利优秀奖、发明人奖,奖励2万元。获得海门市专利优秀奖、奖励5万元;获得海门市优秀发明人(设计人)奖,奖励2万元。
政策依据:《海门市专利资助及奖励暂行办法》
南通市如东县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发明专利权直接授权或发明专利权转移到我县的,每件资助1万元;国外专利(含PCT)申请受理、授权的,每件分别资助1万元、2万元;对当年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限当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每件资助4000元(每个企业不超过5件,与发明专利不重复资助);年授权发明专利5件以上或年授权和引进发明专利10件以上的企业或个人,奖励2万元;年授权外观设计专利50件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20件以上的企业或个人,奖励2万元(与用于申报省高新技术企业的实用新型专利不重复资助);鼓励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对通过国家、省评价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
政策依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
南通如皋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1)国内职务发明专利和非职务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审阶段的,每件分别资助1200元、600元;获得授权的,每件资助1万元;企业从本市外引进的近三年内获得授权的与研发生产相关联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万元。
(2)对专利授权大户予以资助。当年发明专利授权数超过8件以上的部分,每件再资助1万元;当年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达到20件以上,且当年授权达到50%以上的,每授权1件资助1000元;
当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达到50件以上,且当年授权达到50%以上的,每授权1件资助600元,单个大户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对企业、个人通过PCT途径申请或授权的发明专利分阶段进行资助,进入国际阶段的每件分别资助1.2万元、0.8万元,获得国外授权的,每件每个国家再资助3万元。同一专利在多个国家、地区获得授权的,最多资助6万元。
(4)对有效发明专利维护费给予资助,自申请之日起第4-6年的,资助500元/件·年,第7-10年的资助800元/件·年。
政策依据:《关于2018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意见》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深化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对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分别资助5000元、1000元和900元。单个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年度外观设计专利资助不超过200件,其中对实体运作的研发设计类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件。对南通知识产权局认定的PCT专利申请,每件资助1万元,单个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年度资助不超过10件。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专利奖的,分别给予10万、5万元资助。对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专利申请管理工作的人员,年度组织发明专利通过实审、授权分别给予每件200元、800元奖励;年度组织的PCT专利申请,每件给予200元奖励。对上述工作人员奖励总额不超过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