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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要求

清华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要求


  清研发【2012】13号

  一、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①  能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者,本科前三学年总评成绩一般应在本专业年级前5%;

  ②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③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④  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者须提交的书面材料

  1.   清华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打印);

  2.   本人自述;

  3.   两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信”(下载空表请专家填写),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4.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5.   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须由申请者现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并加盖公章;推荐免试资格类型为‘专业学位’者只能申请免试攻读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6.   如果有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请提交复印件或证明信;

  7.   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上述各项材料应在2012年9月17日以前提交,申请攻读我校硕士学位者其现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证明信最迟可在复试时提交。

  三、申请办法

  1.申请者须于2012年9月17日前上网填写申请信息并打印相关表格,网址为yz.tsinghua.edu.cn,网上申请系统暂定2012年8月31日开始开放,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址及时公布。请在2012年9月17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所申请的我校相应院(系、所)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2.2012年9月21日前,我校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择优选拔并通知部分申请者来我校进行复试。入围复试者应在参加复试前通过我校网上系统交纳复试费(100元/人,网址同上)。

  3.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放初步录取通知(接收函)。取得推荐免试直读硕士学位资格者到现所在学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加盖公章)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报名时间、方式由现所在地省级招办通知)。取得我校推荐免试直读博士学位资格者,在我校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清华大学博士生招生网站,准确填写本人信息,打印并按要求递交正式报名表。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4.2013年6月底,我校对同意接收并已履行正式报名手续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内容在初步录取通知上有详细说明),通过者发录取通知书,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5.若申请人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6.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北京市清华大学(申请者申请的院系名称)研究生教学办公室(邮编100084)

  7.咨询:

  各院系咨询电话见后表;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782192

  传真:010-62770325;     电子邮件信箱:yjszb@mail.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电话查号台:010-62793001

  四、其它

  1.   我校决定自2011年起设立“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全校每年奖励名额为100名,奖励标准为3万元/人。设奖面向全校所有学科当年拟录取的全日制学术型非委托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新生,设奖比例向文史哲数理化生等学科倾斜。该奖学金由招生院系根据考生报考材料、考试成绩等综合评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考生无需提交申请。获奖名单将在招生院系网站及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

  2.   按照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要求,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教学助理(简称“助教”)、管理助理(简称“助管”)和研究助理(简称“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其学费和岗位津贴由学校提供;承担助研岗位的研究生,其学费应由学校和导师(院系)分担,岗位津贴由设岗导师(院系)提供。研究生未获得“三助”岗位,可向学校提出减免学费申请,不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者,应交纳学费。此外,学校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每位努力学习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委托和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除外)按月发放普通奖学金,表现优秀的可以申请学校综合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

  3.   我校2013年招生专业目录将在8月底或9月初公布,有意申请者可先参考我校2012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13年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新闻传播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公共卫生硕士外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法学院、美术学院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均按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类别招收硕士研究生,具体收费标准向报考院系咨询。

  清华大学研究生院

  2012年7月13日

  附:我校各院(系、所)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电话

院系名称 联系电话 院系名称 联系电话 院系名称 联系电话
建筑学院 62782359 计算机系 62783054 经管学院 62795329
土木系 62783093 自动化系 62784871 公管学院 62794350
水电系 62783511 工物系 62782677 人文学院 62782848
环境系 62783196 航天学院 62783051 法学院 62781334
机械系 62784558 化工系 62788646 传播学院 62781114
精仪系 62785712 材料系 62783564 美术学院 62798172
热能系 62782993 数学系 62782620 核研院 62771089
汽车系 62783482 物理系 62783517 微纳电子系 IC招生 62788906 62787301
工业工程 62794038 化学系 62781685 医学院 62782493
电机系 62782138 生物系 62785829 教育研究院 62792450
电子系 62784883 高等研究院 62789972 五道口金融学院 62798727
软件学院 62771436 马克思学院 62772700
地学中心 62797419 交叉院 62782765 深圳研究生院 0755-26036120 0755-2603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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