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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 2020 年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 2020 年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招生简章

为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解决重大战略问题,储备战略人才,探索基于国家高水 平科研项目、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重大工程项目的研究生培养模式,我校 2020 年继续探索实 施“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科研博士计划”)。

一、招生专业与人数

“科研博士计划”拟招收 64 人。

具体招生专业见《北京大学 2020 年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专业目录》(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zyml/index.htm)。

有关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具体信息见各招生院系网站。

二、选拔方式

北京大学 2020 年“科研博士计划”采用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两种选拔方式。

符合《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要求的本校在学高年级硕士研究生可申 请硕博连读,报名和考核办法按照研究生院和院系的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考核制”申请人的报名及考核办法详见本简章第三条、第四条。

三、“申请-考核制”报名办法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 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 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 2 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 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 5 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4、符合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前,申请人应详细阅读《北京大学 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北京大学 2020 年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北京大学 2020 年科研 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专业目录》及各招生院系招生简章或招生说明,仔细确认本人 是否符合相应的条件,是否已充分了解“科研博士计划”的相关政策。

2019 年 11 月 7 日中午 12:00 至 2019 年 12 月 6 日中午 12:00 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北 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以下简称“北大研招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科研博士计划”的申请 人应在“填报志愿”页面下“校本部招生院系列表”中,选择拟申请院系的“科研博士计划”报名链接进行报名。

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 200 元,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 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2、提交报名材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按照招生简章、报名公告和院系招生说明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报考院系提交下列材料:

(1) 北京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可 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 2 页和第 3 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 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 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 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 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 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 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 两封专家推荐信(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 当专业技术职称,模板下载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 5年内取得且至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有效期依外语水平 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有效期自入学年的 9 月 1 日起向前推算)。各学院认可的外语语种、 证明种类、有效期、合格标准等具体要求见报考院系招生说明;

(9) 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提交报名材料地址:考生所报北京大学各个招生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具体地点查询

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qtxx/index.htm。

四、考核与评价

考核与评价分为初审和复试两个阶段,由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具体 流程和要求见院系招生说明。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 供院系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 报告原件。如院系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 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 课程。

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计分,60 分为及格,笔试 或面试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北京大学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研究生院根据院系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于 2020 年 5 月底前公示拟录取名单。公 示无异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预计发放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申请人的初审和复试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初审、复试者, 不得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

已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 系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六、其他事项

1、“科研博士计划”采用独立招生模式,申请人须按照本简章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提 交报名材料等,通过初审的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参加复试。报考“科研博士计划”的考生 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科研博士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被录 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

2、“科研博士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入 学前须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我校。

3、“科研博士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予安排住宿,且不享受学校住宿专项助 学金。

4、除招生院系(或项目)有特殊说明的以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 年限为 4 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博士两个学习阶段基本年限不低于 5 年。

5、体检、学费与奖助学金、违规处理、信息公开与监督等相关事项按照《北京大学 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zsjz/563.htm)执行。

七、招生咨询

 (一)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 502 房间(邮政编码:100871)

 (二)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详见 https://admission.pku.edu.cn/lxxx/lxyx/index.htm。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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