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首都体育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0年首都体育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有关要求,制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考试办法:
一、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运动康复(所属学科门类:教育学;所属专业类:体育学类)
(二)招生计划:30人
二、报考条件
(一)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规定。
(二)2020年非“体育学”专业类(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非“体育学”专业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首都体育学院毕业生参加第一次录取。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其他高校的毕业生参加第二次录取。
三、报名方式和材料
考生须于2020年7月15日(周三)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首都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zs@cupes.edu.cn,电子邮件主题为“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申请人***(姓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以下方面:
(一)首都体育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可在“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须同时发送word版本电子版、打印后本人签名后再扫描或拍照后生成的PDF扫描件。
(二)身份证正反面的照片或扫描件(JPG或PDF格式)。
(三)本科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照片或扫描件(JPG或PDF格式)。
(四)本科学历证和学位证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JPG或PDF格式)。
(五)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
(六)其他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1.学术活动:主要包括参加的各类学科竞赛、科研活动、征文比赛、创新大赛等;2.文体活动:主要包括参加的各种文艺、体育活动;3.社会活动:如志愿者活动、学生社团活动、公益活动等。请附获奖证书、公开发表作品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其中,(一)至(五)项材料必须齐全,否则报名无效。报名者无论是否被录取,申请材料均不予以退回。
四、考核及录取
(一)学校将对报名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二)对申请材料合格的考生,组织专家进行线上面试,并根据考生的学习成绩、综合情况等进行考核评定,按照考生的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由本科期间主修专业学分绩点(占50%)和专家综合评价(占50%)组成。
(三)拟录取名单将在首都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s://zs.cupes.edu.cn/)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学籍管理及教学组织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
(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管理参照我校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三)第二学士学位实行学分制管理,按照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学习。培养过程管理参照普通本科学生的管理办法。
(四)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课程安排由教务处统一负责,可随普通本科学生教学安排进行或者单独组班授课。
六、学历、学位证书
(一)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国家和我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二)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七、就业政策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八、收费
经上级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元至1200元不等。以上学费和住宿费为2019年标准,如2020年上级物价管理部门发布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九、其他
(一)录取到我校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应按照《首都体育学院录取通知书》的要求,按时到校报到。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规定进行复查。凡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或复查不合格者,经查实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三)招生简章内容如有变化以我校招生办公室解释为准。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11号
邮政编编:100191
招办主页:https://zs.cupes.edu.cn/
电子邮箱:zs@cupes.edu.cn
电话/传真:010-82090776,82099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