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桂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有关部门:
现将《桂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桂林理工大学
2016年9月18
桂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制度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为维护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秩序,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细则所称推荐是指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牵头,研究生院、纪委(监察室)、教务处、学工处、团委、各学院主要领导以及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全校的推免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全校推免生的选拔组织工作,校团委负责支教团专项计划推免生的选拔工作(该专项另行通知)。
(二)各学院成立推荐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推荐工作。工作小组一般由各学院有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推荐条件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行为。
2. 身心健康,体育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3. 英语基础较好,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艺术学类等专业的学生英语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应用能力测试B级考试,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八级考试)。
非英语专业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艺术类学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4. 学习成绩优秀,前6个学期(四年制)或前8个学期(五年制)平均总学分绩点(含选修课、必修课)≥3.5,无补考、重修课程,并且专业必修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申请人按时完成教学培养计划课程且成绩合格,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可不受上述条件中总学分绩点及单科成绩的限制。
(1)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者(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
(2)有创新性科研成果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者(理工科专业要求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非理工科专业要求学生为第一作者);
(3)参加全国“挑战杯”竞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者(排名前二);在“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银奖及以上者(排名前二);
(4)参加教务处或校团委认定的全国性学科(技能)竞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者(排名第一);参加教务处或校团委认定的国际性学科(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排名第一);
(5)国家授权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第一完成人(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
三、名额分配
根据各学院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数,博士、硕士学位点数,重点学科、艰苦专业数,上一年研究生招生人数及推荐综合情况分配推荐名额,名额不分学术型和专业型。
四、推荐工作程序
1. 学校根据教育部等上级部门文件,发布我校推免工作通知。
2. 学校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成立推荐工作小组,拟定本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并公布。
3. 符合推免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拟报硕士专业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各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可结合学生的专业课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及学生的科研情况、特长、潜力等进行综合遴选,择优排序,并按学校分配的推免生名额进行推荐。获得推荐的学生名单在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5. 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全部推免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6. 研究生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报区招生考试院审核,获批准的学生才具有免初试资格。
五、管理与监督
(一)推荐免试生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二)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推免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