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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贵州大学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贵州大学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为保证我校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和顺利进行,加大对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提高推免招生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部署学校招收推免生工作、制定招收推免生工作文件、指导学院具体开展招收推免生工作,并对招收推免生工作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学院(中心、实验室)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办法和学校的招收推免生工作文件制定招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推免生招收选拔、专业复试、接收考核和信息公开等工作。

  二、招收推免生工作的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信息公开,确保接收推免生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坚持先申请先审核,择优选拔,额满为止的原则。

  (四)各培养单位接收推免生的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上一年度招生计划的50%,接收的推免生均占其当年研究生招生计划。

  三、申请基本条件

  (一)取得所在就读推荐高校2015届推免生资格。

  (二)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和学术不端行为。

  (三)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招收推免生工作的程序

  (一)取得推免生资格学生于2015年9月28日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报名申请,考生48小时内可填报三个志愿。

  (二)接收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申请本单位推免生择优遴选,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复试通知书。

  (三)取得我校复试通知的学生持以下证明材料参加复试: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校期间学业成绩证明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及复印件。

  3、符合规定的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各接收推免生单位按学校规定时间完成复试,在“推免服务系统”登录复试成绩,并对符合接收条件学生发放待录取通知。




  贵州大学各接收推免生单位联系人信息表

学院代码 院系所名称 联系老师 联系电话 备注
101 人文学院 李老师 0851-8292031
102 外语学院 李老师 0851-8292237
103 艺术学院 崔老师 0851-5103766
104 法学院 彭老师 0851-8292797
105 马克思主义学院 王老师 0851-8292157
106 经济学院 郑老师 0851-8293770
107 管理学院 徐老师 0851-3627250
108 公共管理学院 秦老师 0851-8292948
109 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 龙老师 0851-8092109
110 理学院 张老师 0851-3627577
111 生科学院 熊老师 0851-3859885
112 药学院 赖老师 0851-8297893
113 资环学院 綦老师 0851-3627875
114 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 张老师 0851-3609170
115 化工学院 高老师 0851-3625206
116 计算机学院 王老师 0851-8292195
117 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 刘老师 0851-3625587
118 电工学院 郭老师 0851-3626404
119 土木工程学院 邹老师 0851-3609237
120 机械工程学院 权老师 0851-3625122
121 材料学院 王老师 0851-3627518
122 矿业学院 冉老师 0851-3627275
123 农学院 蔡老师 0851-8298108
124 林学院 杨老师 0851-8298013
125 动科学院 龙老师 0851-8298003
126 精细化工研究开发中心 薛老师 0851-8292090
128 空间结构研究中心 卢老师 0851-4730667
129 教育部喀斯特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实验室 魏老师 0851-4732309
130 现代制造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扬老师 0851-4730007
131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税老师 0851-363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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