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推免生招生简章
欢迎全国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申请攻读我校2015年研究生(含直博生和硕士生)!
为保证201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依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制定本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程序公正、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注重一贯表现,在对考生德智体美等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等方面的考核,应有明确的等级量化结果。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2.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成立并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各学院工作小组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本年度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必须回避),组成人员一般不少于5人,同时指定复试小组组长;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3.复试小组确定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现场独立评分,并签订承诺书。
三、工作流程
1.制定、上报并公布接收推免生工作方案。学院集体研究制订其工作方案,具体包括工作组织领导、拟招收推免专业及名额、申请条件、复试程序及方式、复试成绩组成及计算方法、评分标准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并于9月10日前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
2.确定复试名单。各学院按其工作方案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3.组织复试。学院对接受复试通知的申请者,依据工作方案组织并进行复试。对复试合格考生由各学院依据公布的工作方案进行录取,确定待录取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
4.公示录取。学院对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同意接受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要统一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复议和监督
各学院要在网站公布联系电话和邮箱,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在网站公布各自的监督电话,受理考生投诉,及时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凡违反政策开展的复试录取工作以及进行的相关承诺,一律无效。如发生违规问题,对责任人予以追究。
附件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15年研究生有关说明和要求
附件二:各学院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