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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中心 > 湖北文理学院 > 奖助政策

湖北文理学院

(1)奖励政策:

① 凡第一志愿报考并被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时,学校选拔符合规定条件的不高于应届毕业生总数  10% 的优秀学生留校工作。

②凡第一志愿报考并被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先享有赴国内、国外交流培训的机会。

③凡第一志愿报考并被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先享有推荐到国内、国外高校攻读博士学位的机会;授予博士学位后,应聘我校人才招聘的岗位时,享有优先权。

(2) 优秀生源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 对符合学校奖励条件的新生分别给予 10000元/人、6000  元/人、30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

4.学业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 一年级按生源质量 、二三年级按学业成绩,依据学校评定标准和比例 分别给予10000元/人、8000元/人、6000元/人的奖励。

5.单项奖学金:在学术、科研、发明、创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在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毕业当年申请,累加计算(同一成果取最高级别奖励一次),一次性奖励, 1000 ~0 2000  元/项。

6.“三助”岗位津贴:可申请助教、助管、助研岗位津贴,200~500 元/月。

7.困难补助:家庭困难学生可按国家政策经绿色通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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