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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复旦大学 2024 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

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复旦大学始创于 1905 年,2000 年与上海医科大学合并

组建成新的复旦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与上海市重点共建的

高水平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建校一百多年来在人才培养、科

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流、文明传承与创新等方面取得

了卓越成就。学校 2017 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根据新时代的战略目标,将在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

基础上,不断提升办学质量,继续向世界一流前列、再到世

界顶尖行列的更高目标迈进。

复旦大学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领域历史悠久,基础雄厚,

体系完备,条件优越,以培养一流的创新型人才为己任,目

前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

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 12 个学科门类

招收培养研究生。

2024 年,复旦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

(以下简称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

学校实际,制定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和规模

1.我校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的专业涵盖人文、社科、理学、工学、医学等各大类。考生可登录内地

(祖国大陆)

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以下简称面向港澳

台招生信息网)

或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https://gsao.fudan.edu.cn/,以

下简称复旦研招网)

,查看招生院系和专业。

2.我校在确保生源质量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各专业招生

人数。

二、报考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以下简称硕士生)

须具有与内

(祖国大陆)

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以下简称博士生)

须具有与内

(祖国大陆)

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

管理硕士中的项目管理

(代码为 125602)

、会计等专业学位硕士

生者,除符合上述(一)(二)(三)中的各项条件外,还

须满足如下条件:1.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项目管理

(代码

为 125602)

专业学位硕士生,须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

作经验

(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

,或获得高职高专毕

业学历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部分院系和专业、方向不接受高职

高专学历报考。

2.报考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生,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

业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且从事会计相关领域工作。

三、报名

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

(现场)

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教育部指

定的报考点网上

(现场)

确认网报信息和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7 日,全天

24 小 时 接 受 网 上 报 名 。 网 报 技 术 服 务 联 系 电 话 :

010-67410388。

2.考生应在上述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

(https://www.gatzs.com.cn/)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报考点以

及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按规定上传电子照片。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一个院系的一个专业;报名

期间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

信息。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

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

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

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

(现场)

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

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

1.网上

(现场)

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所有考生均

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

(现场)

确认,网上

(现场)

确认工作须在 2024 年 4 月 16 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及要

求由各报考点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

(现场)

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

号、有效身份证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历或

学位证书

(内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

件)

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

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

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

后交报考点留存

(如实行网上确认,以报考点规定办法为准)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7.各报考点所在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5 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 1239 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 69 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 83 号联合出版大厦 14 楼 1404 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 7-9 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三)提交申请材料

1.考生在网上报名和确认完成后,应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至 5 月 10 日,在复旦研招网

(https://gsao.fudan.edu.cn/)

“研究

生报考服务系统”-“港澳台招生”报名项目,按以下条目所

列内容提交申请材料。

(1)2024 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信息确认表;

(2)包括学习和工作经历的个人自述,1000 字以内;

(3)本简章报考条件规定的身份证件;(4)前一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

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 年应届毕业生提交

学生证或学籍证明);

(5)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成绩单;

(6)前一学习阶段的学位论文全文(2024 年应届毕业生提交论

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

(7)可以证明考生学术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成果(如

学术论文、专利等)、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

(8)博士生考生还应提交攻读博士学位科研计划书。

2.部分招生院系可能会对考生提交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

请考生及时关注所报考院系网站相关通知或拨打电话咨询。

3.考生应及时、准确提交上述材料,并保存好原件,在

参加复试或入学报到时交招生院系查验。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于 2024 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12 日期间,凭网报用

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和复试。

四、考试

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我校 2024 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

招生的初试和复试工作按照以下方式组织。各招生院系以此

为基础,结合学科实际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在院系网站公布。

(一)初试1.所有硕士生考生均须参加教育部统一命制科目的全国

统考

(我校学校层面不再另行组织英语考试)

,全国统考科目为“综

合能力(一)”

(科目代码 Z001)

或“综合能力(二)”

(科目代

码 Z002)

。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

(四选一的选择题)

。其中“综合

能力(一)”设置中华文化、英语运用和逻辑推理 3 个模块,

“综合能力(二)”设置中华文化、英语运用和数学基础 3

个模块。满分为 150 分。

2.考试方式分为笔试方式和机考方式,建议考生优先选

择机考方式,具体要求请及时关注报考点相关通知。

3.初试统考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2 日上午 8:45-12:00。考

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4.我校博士生招生按照“申请-考核”制方式进行选拔。

考生不参加全国统考。

5.招生院系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在初试阶段要求硕

士生或博士生考生参加相关科目的笔试,具体考试科目、时

间、方式提前在复旦研招网上公布或由院系直接通知考生。

(二)申请材料审核

招生院系组织专家小组,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

考生的学业水平、科研

(或应用实践)

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评估,

给出材料审核成绩,满分 100 分。材料审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之前完成。

(三)复试1.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gsao.fudan.edu.cn/)

查看初试成绩和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招

生院系根据考生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

2.学校原则上以网络远程形式对考生进行复试。复试环

节的考生操作规程另行通知。考生应配合招生院系工作人员

的要求,提前熟悉操作规程并进行模拟演练;参加复试前承

诺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独立、诚信应考。复试形式如有调整

将另行通知。

3.复试暂定 2024 年 6 月上旬举行,具体日期由招生院系

确定。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

精神、综合素质等。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

钟。如遇特殊情况,经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可

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

部分招生项目采用预审制,考生一般无须另行复试。

五、录取

招生院系根据本单位培养条件、考生成绩

(包括各阶段成绩)

和综合素质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合

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

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

被录取考生于 2024 年秋季学期报到。报到时进行体检,

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者不得入学。新生报到后 3 个月

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六、学制及学习方式

1.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生学制一般为 3 年,专业学位硕士

生学制一般为 2 至 3 年,博士生学制为 3 至 4 年。考生也可

咨询报考院系。

2.学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兼读制)

两种。

七、学费及奖学金政策

1.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相关收费标准与内地

(祖国大陆)

研究生相同。考生可浏览我校财务处网站收费公示栏

(http://www.cwc.fudan.edu.cn)

或咨询招生院系,查询各专业的学费

标准。

2.我校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

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科教〔2017〕139 号)

及《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科

教〔2017〕140 号)

规定,接受港澳台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

3.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其他费用自理。

八、其他说明

1.在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5位为“Z”且后面带“★” 

的是我校自设专业;导师姓名上带“*”者是兼职导师。

2.我校不安排专业学位硕士生在校内住宿,学生原则上

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学校协同相关院系努力引入社会力量,

拓展校外住宿资源,以社会化方式协助全日制学生解决住宿需求。

3.我校独立开展研究生招生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举办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活动。

4.如教育部出台新的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

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复旦研招网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

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复旦研招网公布。

九、咨询、申诉和监督

(一)咨询与申诉渠道

复旦大学代码:10246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邯郸路 220 号

邮政编码:200433

联系电话:86-21-65642673 或 65643991

电子信箱:gs_admission@fudan.edu.cn

(二)信访举报

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部门

联系电话:86-21-5566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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