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复旦大学 2024 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
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复旦大学始创于 1905 年,2000 年与上海医科大学合并
组建成新的复旦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与上海市重点共建的
高水平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建校一百多年来在人才培养、科
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流、文明传承与创新等方面取得
了卓越成就。学校 2017 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根据新时代的战略目标,将在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
基础上,不断提升办学质量,继续向世界一流前列、再到世
界顶尖行列的更高目标迈进。
复旦大学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领域历史悠久,基础雄厚,
体系完备,条件优越,以培养一流的创新型人才为己任,目
前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
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 12 个学科门类
招收培养研究生。
2024 年,复旦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
生
(以下简称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
学校实际,制定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和规模
1.我校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的专业涵盖人文、社科、理学、工学、医学等各大类。考生可登录内地
(祖国大陆)
高
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以下简称面向港澳
台招生信息网)
或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https://gsao.fudan.edu.cn/,以
下简称复旦研招网)
,查看招生院系和专业。
2.我校在确保生源质量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各专业招生
人数。
二、报考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以下简称硕士生)
须具有与内
地
(祖国大陆)
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以下简称博士生)
须具有与内
地
(祖国大陆)
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
管理硕士中的项目管理
(代码为 125602)
、会计等专业学位硕士
生者,除符合上述(一)(二)(三)中的各项条件外,还
须满足如下条件:1.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项目管理
(代码
为 125602)
专业学位硕士生,须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
作经验
(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
,或获得高职高专毕
业学历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部分院系和专业、方向不接受高职
高专学历报考。
2.报考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生,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
业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且从事会计相关领域工作。
三、报名
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
(现场)
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教育部指
定的报考点网上
(现场)
确认网报信息和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7 日,全天
24 小 时 接 受 网 上 报 名 。 网 报 技 术 服 务 联 系 电 话 :
010-67410388。
2.考生应在上述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
(https://www.gatzs.com.cn/)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报考点以
及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按规定上传电子照片。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一个院系的一个专业;报名
期间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
信息。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
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
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
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
(现场)
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
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
1.网上
(现场)
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所有考生均
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
(现场)
确认,网上
(现场)
确认工作须在 2024 年 4 月 16 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及要
求由各报考点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
(现场)
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
号、有效身份证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历或
学位证书
(内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
件)
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
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
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
后交报考点留存
(如实行网上确认,以报考点规定办法为准)
。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7.各报考点所在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5 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 1239 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 69 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 83 号联合出版大厦 14 楼 1404 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 7-9 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三)提交申请材料
1.考生在网上报名和确认完成后,应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至 5 月 10 日,在复旦研招网
(https://gsao.fudan.edu.cn/)
“研究
生报考服务系统”-“港澳台招生”报名项目,按以下条目所
列内容提交申请材料。
(1)2024 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信息确认表;
(2)包括学习和工作经历的个人自述,1000 字以内;
(3)本简章报考条件规定的身份证件;(4)前一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
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 年应届毕业生提交
学生证或学籍证明);
(5)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成绩单;
(6)前一学习阶段的学位论文全文(2024 年应届毕业生提交论
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
(7)可以证明考生学术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成果(如
学术论文、专利等)、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
(8)博士生考生还应提交攻读博士学位科研计划书。
2.部分招生院系可能会对考生提交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
请考生及时关注所报考院系网站相关通知或拨打电话咨询。
3.考生应及时、准确提交上述材料,并保存好原件,在
参加复试或入学报到时交招生院系查验。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于 2024 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12 日期间,凭网报用
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和复试。
四、考试
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我校 2024 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
招生的初试和复试工作按照以下方式组织。各招生院系以此
为基础,结合学科实际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在院系网站公布。
(一)初试1.所有硕士生考生均须参加教育部统一命制科目的全国
统考
(我校学校层面不再另行组织英语考试)
,全国统考科目为“综
合能力(一)”
(科目代码 Z001)
或“综合能力(二)”
(科目代
码 Z002)
。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
(四选一的选择题)
。其中“综合
能力(一)”设置中华文化、英语运用和逻辑推理 3 个模块,
“综合能力(二)”设置中华文化、英语运用和数学基础 3
个模块。满分为 150 分。
2.考试方式分为笔试方式和机考方式,建议考生优先选
择机考方式,具体要求请及时关注报考点相关通知。
3.初试统考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2 日上午 8:45-12:00。考
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4.我校博士生招生按照“申请-考核”制方式进行选拔。
考生不参加全国统考。
5.招生院系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在初试阶段要求硕
士生或博士生考生参加相关科目的笔试,具体考试科目、时
间、方式提前在复旦研招网上公布或由院系直接通知考生。
(二)申请材料审核
招生院系组织专家小组,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
考生的学业水平、科研
(或应用实践)
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评估,
给出材料审核成绩,满分 100 分。材料审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之前完成。
(三)复试1.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gsao.fudan.edu.cn/)
查看初试成绩和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招
生院系根据考生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
2.学校原则上以网络远程形式对考生进行复试。复试环
节的考生操作规程另行通知。考生应配合招生院系工作人员
的要求,提前熟悉操作规程并进行模拟演练;参加复试前承
诺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独立、诚信应考。复试形式如有调整
将另行通知。
3.复试暂定 2024 年 6 月上旬举行,具体日期由招生院系
确定。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
精神、综合素质等。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
钟。如遇特殊情况,经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可
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
部分招生项目采用预审制,考生一般无须另行复试。
五、录取
招生院系根据本单位培养条件、考生成绩
(包括各阶段成绩)
和综合素质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合
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
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
被录取考生于 2024 年秋季学期报到。报到时进行体检,
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者不得入学。新生报到后 3 个月
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六、学制及学习方式
1.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生学制一般为 3 年,专业学位硕士
生学制一般为 2 至 3 年,博士生学制为 3 至 4 年。考生也可
咨询报考院系。
2.学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兼读制)
两种。
七、学费及奖学金政策
1.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相关收费标准与内地
(祖国大陆)
研究生相同。考生可浏览我校财务处网站收费公示栏
(http://www.cwc.fudan.edu.cn)
或咨询招生院系,查询各专业的学费
标准。
2.我校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
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科教〔2017〕139 号)
及《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科
教〔2017〕140 号)
规定,接受港澳台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
3.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其他费用自理。
八、其他说明
1.在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5位为“Z”且后面带“★”
的是我校自设专业;导师姓名上带“*”者是兼职导师。
2.我校不安排专业学位硕士生在校内住宿,学生原则上
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学校协同相关院系努力引入社会力量,
拓展校外住宿资源,以社会化方式协助全日制学生解决住宿需求。
3.我校独立开展研究生招生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举办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活动。
4.如教育部出台新的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
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复旦研招网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
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复旦研招网公布。
九、咨询、申诉和监督
(一)咨询与申诉渠道
复旦大学代码:10246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邯郸路 220 号
邮政编码:200433
联系电话:86-21-65642673 或 65643991
电子信箱:gs_admission@fudan.edu.cn
(二)信访举报
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部门
联系电话:86-21-55664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