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2024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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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信念坚定、师德高尚,具有相关学科坚实宽广的理
论基础和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学术研究能
力,善于理论结合实践创新,并有志于长期从事高校思想政
治工作和党务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学科、计划与生源结构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 2024 年高校思想政治
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以下简称本专项)招生计
划 8 人,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 1 人、党史党建学科 1 人、
公共管理学学科 2 人、国家安全学学科 2 人、应用心理学学
科 2 人;招收专职辅导员不少于 6 人,招收本校生源不多于
2 人。结合我校实际安排如下:
招生学院
招生专业
研究方向
招生计划与生源结构
招生
计划
其中专职
辅导员
其中本
校生源
马克思主义
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
(不区分研究方向)
1 人
1-2 人
不多于
2 人
中共党史党建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 人
国际关系与公
共事务学院
公共管理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2 人
2 人
国家安全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 人
1 人
计算机科学技
术学院
国家安全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 人
1 人
社会发展与公
共政策学院
社会学
社会心理学
2 人
1-2 人2 / 8
说明:(1)马克思主义学院两个专业的考生统一参加
考核排序,按照生源结构要求和考生成绩择优录取。(2)
国家安全学学科在两个学院招生,学校可根据考生报考和考
核情况对院系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
针,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思想道
德素质优良,业务精良,作风正派,热爱并有志于长期从事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
(二)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
专职辅导员的界定以《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为准。报考人员须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
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报考
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三)截至本人报名之日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
治工作满 3 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
限制。有 2 名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
的专家推荐。
(四)1979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
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3 月 31 日 24:00。
(二)网上报名路径: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研究
生报考服务系统>>>博士研究生报考3 / 8
(三)考生报名时应通过系统填报、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2024 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
资格审查表及个人履历表(由推荐、审核部门签署意见并盖
章);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 包括学习、工作和科研情况的个人简历(从大学起不
间断);
5.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习成绩单(由就读单位盖章),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重要获奖证书;
6.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
7.硕士学位论文;
8.已有研究成果清单以及两篇代表性学术成果(不限是
否发表);
9.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的体会(2000 字左
右);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科研计划书(2000-5000 字)。
(四)考生在报名阶段应提供两封专家推荐信。考生在
报名系统中填写推荐人信息,系统将向推荐人发送邮件,通
知推荐人在 10 日内提交。推荐人通过点击邮件链接进入系
统撰写并提交推荐信。推荐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
其他序列高级职称),一人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
专家,一人为所申请学科领域专家(但不能为报考院系教
师)。考生可在报考服务系统中查看推荐信是否已提交。4 / 8
(五)考生应于 4 月 5 日前将上述申请材料的纸质件(推
荐信除外,审查表、成绩单应为原件,证书、证明为复印件)
寄达报考院系的联系人。收件地址附后,材料封面注明“2024
年思政骨干专项博士生申请材料”。建议使用邮政快递或顺丰
快递,不要使用邮政包裹,以免延误。
(六)考生应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
受理。考生在报名阶段不填报导师。
五、考核
本专项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
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考核并提出建议录取名单。
(一)资格审查
1.各学院组织工作人员对按上述要求报名并提交申请材
料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准考,符合
报考条件和要求者进入材料审核环节。
2.考生如能进入复试,应在参加复试时按要求出具申请
材料的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
(二)材料审核
1.各学院材料审核专家组由不少于 5 名学科专家和思政
工作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
核,现场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
2.考生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其中思政实绩、科
研基础各占 40%,外国语水平占 20%。
(三)确定复试名单5 / 8
1.各学院根据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和招生计划及生源结
构要求,在生源充足的条件下按照一定差额比例确定进入复
试的考生名单。材料审核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能进入复试。
2.各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及其材
料审核成绩,同时以适当形式向未进入复试的考生反馈材料
审核成绩。
(四)复试
1.各学院复试专家组由 5-7 名副高职称以上学科专家和
思政工作专家组成。
2.复试形式为面试,原则上以线下方式实施。
3.复试内容为学科综合和外国语能力,时长一般不少于
25 分钟,其中外国语 5 分钟左右;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
其中学科综合占 80%,外国语占 20%。
4.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
复试成绩。复试过程进行录音或录像。
(五)提出建议录取名单
1.考生考核总成绩的核算办法:满分为 100 分,其中材
料审核成绩占 40%,复试成绩占 60%。
2.各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招生计划及生源结构要求、师生互选情
况等,提出建议录取的考生名单,明确意向导师(每名导师
每年招收本专项考生不超过 1 人)。复试阶段的学科综合成
绩、外国语成绩中如有未达到该项满分 60%的,不予录取。6 / 8
3.如果各院系建议录取的本校生源考生合计超过 2 人,
由学校另行组织思政工作业务加试,按照加试成绩、学院考
核总成绩各占 50%权重计算最终成绩,从中择优确定 2 人;
空出名额由相应招生院系按顺序递补。
六、录取
(一)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提出的建议录取名单进行初步
审核,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审议后的
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
(二)各学院对拟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再次审核;以函
调等形式考察考生的现实表现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
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学校同时将拟录取名单报教育部
思想政治工作司备案审核,对公示无异议、审核与考察合格
的考生发给录取通知书。
(三)本专项学生的就业方式为“定向”,考生须于录取
时分别与我校、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习期间不
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我校不承担学生的个人工资、福利
待遇和医疗费用。
七、其他说明
(一)考生应保证所填报、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诚信
参加考核。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
通知其所在工作单位。
(二)本简章未涉及事项,以《复旦大学 2024 年招收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等规定为准。
八、咨询、申诉和监督信息7 / 8
(一)各招生学院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寄送材料地址
1.马克思主义学院 蔡老师
(021)65643040,fdmyyb@fudan.edu.cn
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光华楼西主楼504
室
邮编 200433
2.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钟老师
(021)65642323,zwd@fudan.edu.cn
上海市杨浦区国年路 299 号,复旦大学文科楼 612 室
邮编 200433
3.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王老师
(021)31242169,cs_jiaoxue@fudan.edu.cn
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 2205 号,复旦大学江湾校区二号
交叉学科楼 A1005 室
邮编:200438
4.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廖老师
(021)65643053,ymliao@fudan.edu.cn
上海市杨浦区国年路 299 号,复旦大学文科楼 1017 室
邮编 200433
(二)研究生院联系方式与申诉渠道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网址:http://www.gsao.fudan.edu.cn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 220 号
邮编:2004338 / 8
电话:(021)65642673 或 65643991
传真:(021)65644159
邮箱:gs_admission@fudan.edu.cn
(三)信访举报
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部门
电话:(021)55664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