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考生复试成绩的通知
我校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考生的复试成绩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5月22日-5月28日。考生若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于2025年5月28日前向学校研招办提起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25-85891893,邮箱:yzb@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5月22日
我校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考生的复试成绩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5月22日-5月28日。考生若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于2025年5月28日前向学校研招办提起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25-85891893,邮箱:yzb@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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