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戏曲类(黄梅戏)专业省际联考考场规则
1.考生应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的有关内容,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纪律,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点的工作秩序。
2.考生考试须独立完成,不得携带配演搭档或伴奏人员。
3.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40分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从菱湖校区南大门经考试专用通道,到考试区域入口处通过安检、检录。严禁迟到,逾时未完成检录者视为自动弃考。
4.考生须素颜参加考试,不得穿丝袜,不得佩戴饰品及美瞳类隐形眼镜,发式须前不遮额、后不及肩、侧不掩耳,着白色短袖T恤、黑色灯笼裤、白色运动鞋(禁止带有任何标识)应试。
5.在考试区域入口处进行违禁物品检测和妆容检查,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智能穿戴设备、电子存储录放设备、摄影摄像设备等物品进入考试区域。
6.考生须通过计算机进行随机抽签排序候考,进入候考室后须保持安静,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按照编号牌的序号顺序进入备考区准备考试。
7.音响设备、常规道具(桌、椅、刀、枪)由考点提供,考生自备与考试相关其它道具,不得含有违规违禁物品。
8.考生进考场后不得以任何形式通报姓名和准考证号,不得以任何方式明示或暗示本人身份,不得提出与考试内容有关的问题。自我介绍须脱稿,不得携带任何文字材料入场。
9.考试采用单人单场面试方式,考生进入考场按表演基础、剧目片段的顺序依次完成2个科目考试,考试总时长不超过18分钟。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安排重考。
10.考生按考试流程要求完成全部科目考试后方可离开考场,否则将视为自动弃考,不再安排补考。全部科目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试区域,不得在考试区域附近逗留。
11.考试全程视频监控,对在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中有违规的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法律法规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2.考生应遵守国家教育考试及考点的其它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