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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一、报名

(一)考生报考资格

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报考教育、法律、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相应专业学位硕士生的报考条件;报考我校教育、国际中文教育、艺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须符合我校2025年相应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报考条件。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5日至3月11日。

(三)学习方式

港澳台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

(四)报考地点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35,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

(五)报名手续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各报考点要求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2025年3月5日至3月11日)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确认报名信息,并缴纳报考费。具体要求请关注各报考点公告。

3.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在2025年4月7日—4月12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初试科目:综合能力(一),为教育部统考科目。

初试时间:2025年4月12日上午:8:45—12:00

具体考试方式及相关要求见各报考点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2.复试

具体复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复试前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导师意见等综合考查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一般于2025年7月初发放。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四、入学

新生一般于2025年9月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包括新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等。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学费标准、奖学金和学制

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相关收费标准和待遇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可根据有关规定参加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

我校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学制一般如下表所示,学费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前缴纳。2025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序号

专业类别及领域

学费标准

学制

学费缴纳

1

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10000元/生/年

4年

按学制4年缴纳

2

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20000元/生/年

4年

按学制4年缴纳

3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8000元/生/年

3年

按学制3年缴纳

4

全日制

专业学

位硕士

研究生

教育硕士

12500元/生/年

2年

按学制2年缴纳

翻译硕士

16000元/生/年

2年

国际商务

12500元/生/年

2年

旅游管理

12500元/生/年

2年

社会工作

14000元/生/年

2年

法律硕士(法学)

14000元/生/年

2年

法律硕士(非法学)

14000元/生/年

3年

按学制3年缴纳

应用统计

12500元/生/年

3年

国际中文教育

12500元/生/年

3年

应用心理

12500元/生/年

3年

文物、博物馆

12500元/生/年

3年

计算机技术

8000元/生/年

3年

材料工程

8000元/生/年

3年

水利工程

12500元/生/年

3年

环境工程

12500元/生/年

3年

测绘工程

12500元/生/年

3年

光电信息工程

12500元/生/年

3年

艺术硕士[含音乐、舞蹈、美术与书法、设计]

17500元/生/年

3年

5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教育硕士

8000元/生/年

3年

按学制3年缴纳

公共管理

18000元/生/年

3年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主楼406

网址:http://grad.cnu.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研招办100048

咨询电话:010-68902658 传真:010-68428574

八、招生简章内容如有变化以我校研究生院解释为准。

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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