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业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北方工业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经教育部批准(教高函[2002]12号文),我校自2002年开始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是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有关部署,我校决定2020年继续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学校2020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专业和计划见下表。
二、报考条件
1.报名考生须在本科阶段在校表现良好且毕业时能够取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2.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3.北方工业大学2020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学生应未就业或未考取硕士研究生),参加第一次录取。
4.其它高校2020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学生应未就业或未考取硕士研究生),可参加第二次录取。
三、报名方式
1.本校学生通过学校企业微信方式报名,报名截止时间7月8日12:00,报名确认单由所在学院统一汇总。各学院应在7月8日当天将全院的考生报名确认单交至学校招生办公室(学生服务楼305)。
企业微信报名步骤:学生登录企业微信,进入“工作台”,进入“服务大厅”,在“招生就业处”栏填写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
2.外校考生须填写《北方工业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校外考生报名表》(附件中自行下载),于7月8日(含)前连同下述材料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寄达: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北方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8802786,邮编100144(其他方式报名无效,逾期视为报名无效)。
(1)身份证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
(3)本科学历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尚未发放者须有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4)本科录取名册复印件(录取大表)
(5)毕业生体检表复印件
以上材料必须齐全,否则报名无效。
四、录取
1.北方工业大学应届报名考生参加第一次录取。若第一次录取计划未满,其它高校应届报名考生参加第二次录取。
2.学校于7月中旬前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报名考生本科期间平均学分绩点将作为主要评审依据,择优确定免试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免试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收费标准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按规定交纳学费,具体标准见招生计划表格。学校为学生提供住宿,住宿费按本年度学校规定交纳(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六、在校期间待遇
1、学生在校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北方工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2、以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录取的二学位生,就业政策与同届其他本科生就业政策相同,学校提供相关的就业指导与服务,并负责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北方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